立即釋放維權分子胡佳簽名運動
各同學:
一直關注愛滋病、環保及弱勢社群權利的維權分子胡佳,多年來為社會弱勢社群或不公義的事情發聲。2007年12月底被拘捕前,他已被長期軟禁在家,失去真正自由,期間更不時遭遇綁架、短期拘留及被公安施虐等。然而,胡佳未為所懼,仍克服困難將民間違反人權的事情向外披露。
2008年4月3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胡佳在 2001 至 2007 年在美國註冊的一個中文網站《博訊》上撰寫五篇文章及接受海外媒體兩次訪問,裁定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這無疑是一宗以言入罪的典例,立即引起世界關注和不滿。而在上訴期完結時,北京看守所人員更支開胡佳,令律師無法與他接觸而失去上訴權。
中大學生會現正呼籲各同學響應由香港記者協會和國際記者聯會發起的簽名運動,促使中國當局立即釋放胡佳。
聯署人請到此網頁:
http://www.hkja.org.hk/Host/hkja/UserFiles/File/other/petition_for_hujia.html
閱覽胡佳撰寫的五篇文章,請到:
http://www.hkja.org.hk/portal/Site.aspx?id=A1-695〈=en-US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附錄:聯署聲明內文
我們是一群支持和熱愛言論自由的人士和團體,對維權人士胡佳因發表五篇文章及自願接受媒體兩次採訪而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三年半及褫奪政治權利一年,深感憤慨。
我們認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二00八年四月三日對胡佳的裁決是以言入罪的典型惡例,既違反中國憲法保障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更逾越國際標準訂明任何人均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及標準。
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胡佳。
發起組織 ︰香港記者協會、國際記者聯會
聯絡電郵︰hkja@hkja.org.hk / ifjchina@ifj-asia.org
2008-04-28